封面圖來自於dfs.com,版權屬於原作者2023最新香港免稅購物要求據海關總署2010年54號公告的標準,境外獲取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(含5000元)的予以免稅放行。免稅放行物品連同口岸進境免稅店購物額總計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的,仍予以免稅放行。旅客攜帶進境物品如果超出於規定的免稅額度,應當主動向海關申報照章納稅。
超過5000元的部分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,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,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,全額徵稅。注意:以上物品規定並不僅限於免稅店購買的商品,而是指旅客抵達國內機場后攜帶的所有物品,包括行李中託運的物品。
香港對入境人員的個人免稅優惠規定為:
應繳稅品
四類物品需要繳稅:1)酒類;2)煙草;3)碳氫油類;4)甲醇。
酒類中兩類酒除外:1)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不多於30%的酒類(葡萄酒除外);2)葡萄酒。
入境旅客每人可享有的免稅優惠為:
(1)1升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%的飲用酒類;
(2)60支香煙或15支雪茄或75克其他製成煙草。
入境旅客享有免稅優惠的資格為:
(3)年滿18周歲或以上;
(4)攜帶的物品是供本人自用;
(5)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必須離港24小時或以上。
新免稅優惠(2010年8月1日起生效,新政相比原來對煙草的管制更嚴)
飲用酒類
(1)凡年滿十八歲的旅客,可以免稅攜帶1升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%的飲用酒類進入香港,供其本人自用。
(2)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,則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數量。
煙草
凡年滿十八歲的旅客,可以免稅攜帶下列煙草產品進入香港,供其本人自用:
(1)19支香煙
(2)1支雪茄,如多於1支雪茄,則總重量不超過25克
(3)25克其它製成煙草。
香港免稅購物優勢香港免稅制度有著以下特點:
一是在額度方面,內地旅客每次來港購買自用物品帶回內地的免稅額度為5000元。
二是香港提貨更加方便。在香港購物目錄內的商品不需要受先付款、離境時提貨的限制,買了就可以立刻提走。
三是香港可以免稅的大品牌